陜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第4周工作安排
2023年9月18日——2023年9月24日
日期 | 星期 | 時 間 | 活動內容 | 主持單位 和負責人 | 參加人 | 地 點 | 備 注 |
9/18 | 一 | 8:00-8:20 | 班會 | 政教處 | 全體學生 | 各班教室 | 周四領導接待日:鮑青青 周六、周日值班:符 潔 帶班領導:郭彥雯 備注: |
10:00-10:15 | 九一八紀念日主題教育活動 | 政教處 | 全體學生 | 各班教室 | |||
14:30 | 理科集體備課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相關地點 | |||
16:10-18:30 | 斧頭劇社九一八紀念日公演 | 政教處 | 初一、高一年級 | 崇文樓報告廳 | |||
下午 | “同讀一本書”校級分享 (理科組) | 教研室 | 相關教師 | 相關地點 | |||
9/19 | 二 | 8:30 | 術科集體備課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相關地點 | |
10:00 | 總務處工作例會 | 總務處 | 全體總務處人員 | 崇是樓大會議室 | |||
上午 | “同讀一本書”校級分享 (術科組) | 教研室 | 相關教師 | 相關地點 | |||
14:30 | 文科集體備課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相關地點 | |||
下午 | “同讀一本書”校級分享 (文科組) | 教研室 | 相關教師 | 相關地點 | |||
9/20 | 三 | 8:30 | 電動車充電樁安裝及維保 服務(第二次)磋商開標會 | 總務處 | 相關人員 | 崇是樓大會議室 | |
9/21 | 四 | 8:30-10:00 | 教學工作例會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崇是樓小會議室 | |
10:00 | 校辦、招辦、網絡中心 工作例會 | 馮 軍 | 相關人員 | 崇是樓小會議室 | |||
9/22 | 五 | 16:00 | 校園安保隊伍業務培訓 | 總務處 | 相關人員 | 崇是樓大會議室 | |
17:00-18:30 | 校本選修課程及社團 | 教務處 政教處 | 相關人員 | 相關地點 | |||
9/23 | 六 | ||||||
9/24 | 日 |
9月11日——9月15日餐廳陪餐人員值班安排 | ||||||||||
日期 | 陪餐 | 陪餐人員 | 陪餐 | 留樣 | 消殺 | 洗消 | 晨午檢 | 問題反饋 | 陪餐人員簽名 | 陪餐領導 |
9月18日 | 早 | 羅 彪 | 張元芳 | |||||||
午 | 董 翼 | |||||||||
晚 | 劉 雯 | |||||||||
9月19日 | 早 | 韓 銳 | 張 輝 | |||||||
午 | 姜 虎 | |||||||||
晚 | 馬 瀟 | |||||||||
9月20日 | 早 | 李宇航 | 馮 軍 | |||||||
午 | 張錦川 | |||||||||
晚 | 陳靜文 | |||||||||
9月21日 | 早 | 房小華 | 董喜林 | |||||||
午 | 鮑青青 | |||||||||
晚 | 李 迪 | |||||||||
9月22日 | 早 | 高 峰 | 郭 勝 | |||||||
午 | 符 潔 | |||||||||
晚 | 姜春梅 | |||||||||
值班時間: |
陜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護學崗值班安排
日期 | 時段 | 東門 | 西門 |
周一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李洋合 | 馮澤鑫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王博 | 張鋼林 | |
周二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左陽 | 周璐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李秉黃 | 張傳軍 | |
周三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郭鵬浩 | 史印濤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董旭剛 | 李保軍 | |
周四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郭文輝 | 苗小軍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張益銘 | 張少峰 | |
周五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張宇航 | 郝方原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魯林昊 | 黨旭東 | |
周六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呂興軍 | 劉楊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|||
工作職責: 1.協助學校值班領導和安保人員做好校門口的治安協防工作,在校門口佩戴袖標、亮明身份,形成群防群治力量,切實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、財產安全免受損失。 2.協助做好上下學高峰時段校門口及周邊的交通疏導工作,做好師生上下學期間校門口人員疏導工作,謹防擁擠踩踏,同時防止社會閑散人員進入學校,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處置并上報學校。 3.加強校園周邊綜合治理,勸離小攤販及散發傳單人員,協防制止可疑人員在校門口周邊200米內實施的侵犯我校師生利益行為。 |
關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