陜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第19周工作安排
2023年6月12日——2023年6月18日
日期 | 星期 | 時 間 | 活動內容 | 主持單位 和負責人 | 參加人 | 地 點 | 備 注 |
06/12 | 一 | 8:00-8:20 | 班 會 | 政教處 | 全體學生 | 各班教室 | 周四領導接待日:王建軍 周六、周日值班:索海峰 帶班領導:張 輝 備注: |
9:00 | 教室公物檢查 | 政教處 總務處 | 相關人員 | 高三年級各教室 | |||
14:30 | 理科集體備課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相關地點 | |||
06/13 | 二 | 8:30 | 術科集體備課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相關地點 | |
10:00 | 總務處工作例會 | 總務處 | 總務處全體人員 | 崇是樓大會議室 | |||
14:30 | 文科集體備課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相關地點 | |||
14:30-16:30 | 浙江省杭州高級中學座談交流會 | 政教處 | 相關人員 | 崇是樓大會議室 | |||
06/14 | 三 | 17:10-18:00 | 全校教職工大會 | 馮 軍 | 全校教職工 | 崇文樓五層報告廳 | |
06/15 | 四 | ||||||
06/16 | 五 | 14:30 | 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(九年級、八年級)考務工作培訓會 | 教務處 | 全體監考教師及全體考務工作人員 | 致遠樓一層報告廳 | |
19:00-20:30 | 親子心理活動 | 政教處 心理健康教育學科組 | 初一年級相關師生、 家長 | 致遠樓二層團體 心理輔導室 | |||
06/17 | 六 | 全天 | 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(九年級、八年級)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崇德樓相關教室 | |
06/18 | 日 | 全天 | 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(九年級、八年級) | 教務處 | 相關人員 | 崇德樓相關教室 |
6月12日——6月16日餐廳陪餐人員值班安排 | ||||||||||
日期 | 陪餐 | 陪餐人員 | 陪餐 | 留樣 | 消殺 | 洗消 | 晨午檢記錄 | 問題反饋 | 陪餐人員簽名 | 陪餐領導簽名 |
6月12日 | 早 | 羅彪 | 高麗文 | |||||||
午 | 王建軍 | |||||||||
晚 | 劉雯 | |||||||||
6月13日 | 早 | 房小華 | 張元芳 | |||||||
午 | 索海峰 | |||||||||
晚 | 馬瀟 | |||||||||
6月14日 | 早 | 李宇航 | 張 輝 | |||||||
午 | 董翼 | |||||||||
晚 | 陳靜文 | |||||||||
6月15日 | 早 | 陳建兵 | 馮 軍 | |||||||
午 | 姜虎 | |||||||||
晚 | 孫悅 | |||||||||
6月16日 | 早 | 侯俊 | 董喜林 | |||||||
午 | 張錦川 | |||||||||
晚 | 姜春梅 | |||||||||
值班時間: 6月12日—6月16日 7:10-7:50 12:00-12:40 18:10-18:50 |
陜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護學崗值班安排
日期 | 時段 | 東門 | 西門 |
周一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白龍甲 | 李秉黃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張益銘 | 黨 博 | |
周二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魯林昊 | 袁 藝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付天星 | 劉嘉麟 | |
周三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李志鵬 | 張益銘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張 超 | 郝君宇 | |
周四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李秉黃 | 李洋合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郝方原 | 劉 寬 | |
周五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王澤晨 | 馮澤鑫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張益銘 | 張一博 | |
周六 | 7:10-7:40,12:00-12:30 | 孫 鵬 | 陳社教 |
13:50-14:20,18:30-19:00 | |||
工作職責: 1.協助學校值班領導和安保人員做好校門口的治安協防工作,在校門口佩戴袖標、亮明身份,形成群防群治力量,切實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、財產安全免受損失。 2.協助做好上下學高峰時段校門口及周邊的交通疏導工作,做好師生上下學期間校門口人員疏導工作,謹防擁擠踩踏,同時防止社會閑散人員進入學校,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處置并上報學校。 3.加強校園周邊綜合治理,勸離小攤販及散發傳單人員,協防制止可疑人員在校門口周邊200米內實施的侵犯我校師生利益行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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