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確保住宿生住宿期間的人生安全、維護學生公寓的正常秩序,為全體住宿生創設安靜、文明、優雅、整潔的學習生活環境,保證住宿學生的正常生活和休息,對于違反學生公寓管理規定、破壞學校正常秩序、干擾他人生活和休息的不良行為,將給予處罰:
一、住宿生如果發生以下行為視為違紀,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當面批評、全公寓警告、全公寓嚴重警告、勒令退宿等處分。
1、早晨、下午、晚間清宿,無醫務室批條逗留在宿舍;
2、中午13:00—14:00、夜間23:30以后,仍然串宿、洗漱、在樓道走動、說話、打鬧;
3、中午13:00—14:00、夜間23:30以后在宿舍大聲背誦課文;
4、中午13:00—14:00、夜間22:30以后,用外音聽放音設備,吹、彈樂器;
5、晚自習已請事假,逗留在宿舍;
6、周五晚至周日下午、固定節假日,不在宿舍住宿,離開公寓前未在離宿單上親筆簽名,而離宿;
7、損壞宿舍內公物;
8、宿舍內吸煙;
9、在宿舍洗衣服、用電吹風吹頭、洗臉、漱口;
10、向陽臺外面丟雜物、倒水等;
11、擅自調換房間、床位;
12、向走廊里扔果皮、紙屑、雜物或者潑水;
13、在宿舍閱讀不健康讀物;
14、把寵物帶進學生公寓或飼養;
15、學生正常上課期間,有事回宿舍,沒有班主任、科任老師、醫務室批條;
16、在空調器外機及室內掛機上面擺放花盆或其它物品;
17、在宿舍打撲克、玩游戲;
二、住宿生如果發生以下行為視為嚴重違紀,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全公寓警告、全公寓嚴重警告、勒令退宿等處分。
1、在宿舍內打架;
2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、使用違禁電器(要沒收);
3、攜帶管制刀具(要沒收),做危險活動;
4、在宿舍喝酒、賭博;
5、隨意動用消防設備;
6、在公寓樓拍球、踢球;
7、不經生活老師批準留宿非住宿人員,帶外校學生或陌生人進入宿舍;
8、隨意在公共設施上涂劃,任意搬動室內固定物件;
9、在宿舍樓內用電話、手電或其他照明、望遠工具亂照、亂看;
10、私自拉接電線;
11、翻越樓頂平臺的鐵柵欄;
12、在公寓內偷竊公私財物;
13、不辦理任何手續,未在宿舍午休;
14、不辦理任何手續,不上晚自習;
15、不辦理任何手續,晚間不在宿舍住宿;
16、男女同學進入對方宿舍;
17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(要沒收)帶入宿舍。
三、學生宿舍如果存在以下現象則視為宿舍成員集體違紀,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當面批評、全公寓警告、全公寓嚴重警告等處分。每學年連續三次、累計四次文明宿舍月評比被評為較差宿舍,則取消本宿舍全體成員住宿資格。
1、午休、夜間生活老師檢查時段,門簾不拉開,堵住觀察窗;
2、午休、夜間生活老師檢查時段,宿舍門反鎖;
3、中午13:00—14:00、夜間23:30以后,宿舍仍有人說閑話、吵鬧、打鬧;
4、夜間23:30以后,宿舍未關閉大燈;
5、宿舍無人,未關空調;
6、宿舍無人,未關大燈;
7、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比結果為差;
四、備注
1、凡在以上條款中受到“全公寓警告”、“全公寓嚴重警告”、“勒令退宿”等處分。政教處將在“班主任和班級量化考核”中分別扣1分、2分、3分。
2、凡取消住宿資格、勒令退宿學生必須在通知本人后7日內將自己行李物品搬離宿舍,逾期學校將予以處理。
3、若在本規定中有未盡事宜,一旦發生將根據同類條款的處罰進行處理。
本違紀處理規定的解釋權歸政教處。
陜西師大附中政教處